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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集中采购成交品种配送关系确立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15 来源:全药网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深圳平台自即日起开展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集中采购成交品种配送关系确立相关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操作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属于《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集中采购成交结果的通知》公布的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成交品种,详见附件1。

    二、配送关系确立维护

    (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1月17日20:00

    生产企业登录GPO平台,在各地市交易系统“卖方选配送”界面自主选择两家及以上药品配送企业。

    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生产企业》(附件2)。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20年1月18日至1月20日12:00

    配送企业登录GPO平台,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企业确认”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

    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配送企业》(附件3)。

    (三)公立医院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20年1月20日12:00起

    请公立医院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与生产企业确定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进行选择,最终确立配送关系。

    三、三方合同签订

    合同有效期自执行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如未到期合同已执行完,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四、登录网址

    全药网GPO平台:http://www.quanyaowang.com,点击“GPO平台”登录。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



    附件1. 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集中采购成交结果.pdf

    附件2: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生产企业.docx

    附件3: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配送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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