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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配送关系调整时间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1-14 来源:全药网

    为贯彻落实深圳及跨区域联合采购城市市政府深化医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配送制度,做好深圳市及跨区域联合采购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关系调整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就配送关系调整工作的时间进行统一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配送关系调整申请时间

    1.  操作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9:00至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17:30。

    2.  核查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6日9:00-27日17:30由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信息核查,核查期间不能进行任何申请工作,未提交的也不能再次申请提交。

    说明:申请信息核查期间如有异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申投诉意见表》(附件1),以PDF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逾期将不予处理,邮箱quanyaowang@126.com

    二、   调整后的配送关系确认时间

    1.配送企业确立配送关系: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9:00-12日17:30。

    2.医疗机构确立配送关系: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9:00起。

    三、配送关系调整要求

     生产企业是配送关系调整的发起方,因调整配送关系导致配送企业、医疗机构所形成的药品库存,需要生产企业在开放平台进行调整后的配送关系确认前完成处理工作,否则将会影响相关品种配送关系的调整。

    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所有时间安排如遇节假日则顺延,集团采购组织将不再另行发布相关通知。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申投诉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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