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将开展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的信息维护和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维护和报名范围
属于《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中谈判成功的97种药品的同通用名仿制药(以下简称:谈判药品仿制药),97种谈判成功药品名单详见附件1。
二、信息维护和报名要求
属于本次采购范围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请用数字证书登录深圳平台,按照生产(经营)企业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的要求进行企业、产品信息维护和报名工作。
(一)信息维护:
请进入会员系统维护企业基本信息、GMP(GSP)证书、2018年度企业销售额和产品基本信息等信息。
注意事项:
1.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需先进行代理药品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维护相关产品信息;
2.国内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直接维护相关产品信息;
3.企业未查到相关产品的,可通过“会员系统-申投诉管理-企业申诉”申诉新增产品。
(二)报名要求
请尽快完成企业和产品的会员系统基础信息维护工作并确保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平台的企业和产品报名工作。
通过会员系统基础信息审核的药品生产企业请进入采购平台,在“集团采购项目管理-项目进度跟踪”处进入“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集中采购项目”,根据上传材料清单要求(附件3)完成企业和产品报名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月6日-1月9日17:30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755-86522527
业 务 咨 询 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400-6086-111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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